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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一、认定范围对象和认定机构
(一)认定范围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在谷城县内学校任教的在谷公民及驻谷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谷城县内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机构
1、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由襄阳市教育局认定;
2、初中及以下各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谷城县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还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要求
1、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
2、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
(三)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条件:依据《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经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统一安排,不接受私自体检。
三、网报时间
1、春季:5月5日至5月18日 9:00—17:00。
2、秋季:9月19日至9月30日9:00—17:00。
网报说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信息和证件。申请人要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即湖北省)及认定机构(即谷城县教育局),才能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根据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即谷城县教育局)。否则系统不识别,影响申请人申报。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网报具体操作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注意事项:
1、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将本人①身份证(或居住证)、②毕业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拍照(保证清晰)或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452051466@qq.com ,邮件主题为实名+教师认定,邮件内容不超过5M。并实名申请加入“2022年谷城教师资格认定”QQ群:612637387。
2、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关注襄阳市教育局http://jyj.xiangyang.gov.cn/发布的公告,按照襄阳市发布的公告办理教师资格证。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春季:5月23日—5月27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3:00-5:30
(2)秋季:10月10日至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3:00-5:30
2、现场确认地点:谷城县教育局教师发展服务中心(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9号谷城县教育局门口一楼,谷伯中学旁边)。
3、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请关注襄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
4、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供验证: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写明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或网上(网址:ntce.neea.edu.cn)打印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于疫情,暂由教育局统一在谷城县公安局申请查询。
所有原件现场审验后即退还本人。
五、体检安排
春季体检时间: 5月23日--5月27日(上午9:00—12:00)。
秋季体检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4日(上午9:00—12:00)。
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初审合格人员,带与网报照片相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由县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即谷城县中医院)参加体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不合格人员不参加体检。不认可申请人个人自行体检结果。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将在QQ群通知。
体检前不得进食、饮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
体检费用由教师资格申请人个人支付、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六、资格认定与证书发放
凡经过审核,由市、县教育局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市、县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襄阳教育网及谷城县教育局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七、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提供电子材料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4、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咨询电话:谷城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
联系人:杨更生 屈丽 联系电话:0710—7338415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