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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宜昌市西陵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宜昌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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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2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西陵区优秀在岗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2个岗位、共招聘10人。具体岗位、职数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差异化考核结果为二档及以上等次;

  3.近三年在文明创建、信访维稳、城市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等个人所负责的工作未被街道、区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

  4.经现所在街道、社区同意推荐报名;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8:30至12:00。

  2.报名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资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3)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4)《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6)近三年获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奖励资料(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7)提供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1份。

  4.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出报名申请,社区党组织研究同意,各街道党工委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各街道党工委负责接收报名资料,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各街道将初审合格人员报名资料交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准考证领取。9月24日18:00前,区人社局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区人社局人事人才股217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6.其他。

  (1)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或取消岗位职数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公告。

  (2)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截至2022年9月30日,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应填写《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4),由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9月23日12:00前将此申请表原件提交至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7室(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2楼);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优惠政策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时政要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

  ①纸质准考证;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

  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

  (5)根据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并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若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所有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职数。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及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公告。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步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等,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具体人员名单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立3年最低服务期限。

  七、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6916385;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281;举报电话:0717--6927617。

 附件:

 1.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工作证明

 4.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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