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湖北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秭归人才集聚,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开展2022年度专项人才引进,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专项人才引进对象为报考湖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秭归县区域内职位的人员(面向村、社区干部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除外),经过面试未进入考察范围、愿意在秭归县工作且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秭归县内正式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受到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校期间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
本次专项人才引进设置1个岗位,24个职位(详见附件1)。
三、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急需实用、能力优先的原则。
四、引进政策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到乡镇工作,被引进对象在本县服务需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策。
五、引进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秭归县2022年度专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报名者可在三峡秭归(http://www.sxzg.cn/)和秭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zg.gov.cn)下载并填写《秭归县2022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3.报名地点: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引进公告确定的报考条件,参考公务员资格审查内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合格人员。
(三)面谈。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谈环节,面谈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面谈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四)体检。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公告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三峡秭归网站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2009〕07号)文件执行。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减少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本次人才引进的考察范围。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档案审查、延伸考核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生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减少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对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的拟引进人选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三峡秭归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务期协议》。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有关要求
1.本次专项人才引进工作面向社会,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引进工作过程中,任何环节考生逾期未参加,或者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及有意隐瞒涉嫌影响引进聘用情况的,一律取消报考和引进资格。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应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现场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请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联系电话:0717-2886608
中共秭归县委组织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秭归县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