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咸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咸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2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6个岗位计划招聘12人,共36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考生名单如下:
1.辅导员(女)岗位(拟招3人):李霞、陈芳、黄欣、陈雪雪、罗净净、陈鑫、徐文爽、王雨佳、张丹;
2.辅导员(男)岗位(拟招3人):詹瑞豪、王振、吴世杰、甘传发、张正超、李锟、雷云峰、谭磊、王磊;
3.教师1岗位(拟招2人):龙芬、汪巧群、李丹丹、孙连连、张小丽、汪慧玲;
4.教师2岗位(拟招2人):严亚芳、邵丽红、阮云婷、代魁、程鹏、王昭荔;
5.教师3岗位(拟招1人):周彦、姚媛、黄佳妮;
6.行政管理岗(拟招1人):熊柏祥、马芬、胡政。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咸宁市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地址:咸宁市高新区职教路388号)。
3.考生上午7:45开始进入候考室,8:00开始抽签,8:0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8:30面试正式开始。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试内容全与高等职业教育相关,面试考场共7名考官,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考场内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前三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进行合议。
四、成绩折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防疫要求
1.外省来(返)咸考生要提前通过“鄂汇办”APP——健康码、“支付宝”APP——湖北健康码等官方认定的自主报备途径进行健康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政策以“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的信息为准。
2.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防护等级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于考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候考室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前考生身体状况或者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要及时报告考试管理机构。
3.考点在大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考务人员及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
4.在考试区域入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疾控部门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
5.考务人员在考场内核验考生身份时考生可以临时摘下口罩外,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可以摘下口罩。考试结束,考生在考务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错时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入场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入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8:0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8:00,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先抽岗位顺序签,再抽面试顺序签,同一岗位考生面试顺序签号连续。
4.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面试考场。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考场提供专用稿纸,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或纸张,一经发现携带相关资料进入面试室,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8.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9.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原因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以本场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该场(同一考场、同一套题本、同一组考官)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12.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