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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城区学校2022年秋季正常开学,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拟从各镇(区、场)学校中选聘75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按照《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关于印发〈阳新县教育系统教师选调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教〔2022〕9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城区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岗位75个,具体学校及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全县各镇(区、场)中小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三、选聘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学业绩突出,胜任所需岗位的教学工作;
2、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段学历要求,其中选聘到城区小学的教师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选聘到城区高中、初中的教师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4、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启动选聘程序: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试用期内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其它不宜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发布选聘信息,公开城区学校选聘的人数、学科及资格条件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8:00至7月20日18:00。
2、报名地点:各镇(区、场)中心学校、国有农场学校。
3、报名方式: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有参加选聘意愿的教师到本人所在乡镇(区、场)中心学校或农场学校报名,各镇(区、场)中心学校或农场学校对照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各单位将报名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登记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收齐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统一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不需填报到学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县教育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选聘确认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选聘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取消、核减或保留。
(四)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县教育局配合。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
3、笔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20分。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及德、能、勤、绩、廉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六)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在阳新县政府网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调查小组核实。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选聘人员相关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选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七)选岗
分学段分学科选岗,选岗时严格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
(八)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人员上岗后报县委编办办理编制调整手续,报人社部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报县财政局调整工资转移手续。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不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的相关待遇。
2、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试。
3、参加城区学校选聘考试的落聘人员,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镇(场、区)之间的横向调动。
4、城区缺编学校教师选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增强教师选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