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和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伍家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关于开展2021宜昌市人才新政推介会暨“千企百校行”校园招聘活动的通知》要求,宜昌市伍家岗区将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开展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引才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人才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引才公告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wjg.gov.cn/)和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6月24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填写《2022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登记照并本人手写签字,见附件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荣誉奖项、发表期刊。以上原件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报名邮箱,按“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例:XXXXX+XXXXX+张三)格式备注文件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6月15日9:00-12:00(武汉理工大学)
6月15日15:00-18:00(武汉大学)
6月16 日15:00-18:00(华中科技大学)
6月17日9:00-12:0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伍家岗区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由各学校进行安排)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应携带《报名表》(附登记照并本人手写签字,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荣誉奖项、发表期刊等原件至校园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由人才引进主管单位从2022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22:00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邮箱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生须及时查看反馈结果。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负责,并贯穿引才全过程,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阶段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实行个人承诺制,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或无人通过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并及时通过伍家岗区政府网站公告。
五、考核测试
1.考核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明确考核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2.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考核测试阶段,对所有岗位实行成绩合格线控制,并在考核测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并及时通过伍家岗区政府网站公告。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发现其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引才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以电话方式告知每位考生。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才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3.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下发聘用通知书,各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按规定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宜昌市级人才政策。
3.对新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享受市级人才政策基础上,可同时享受《伍家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伍人才发〔2022〕1号)相关区级人才政策。
十、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伍家岗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监督电话:0717—6557703(区委人才办)
0717—6359959(区人社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