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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殊教育岗位需求,经批准,远安县教育局拟公开引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特殊教育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7.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教育康复学专业;报考音乐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为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2.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暂未认定的,须同时持有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入职一年内取得;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成熟骨干人才:具备教育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教育中级职称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引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远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yaxjyjrsg@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8:30至2022年6月10日18:0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2022年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免冠1寸彩色登记电子照片,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与Word版《2022年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并存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然后以压缩文件形式(*.rar)进行提交;
(3)报名人员要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结果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四)办理准考证。准考证办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办理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五)组织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答辩;音乐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和专业展示,其中专业展示包括乐器、舞蹈、声乐。
(六)体检考察。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聘用。对拟引进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关于递补。拟引进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不符合引进条件、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参加同岗位面试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符合人才周转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人才周转房。
(三)符合《远安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待遇与优惠政策”条件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及人才津贴等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对象及范围 |
待遇与优惠政策 | |||||
一次性安家费(万元) | 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万元) | 人才津贴(元/月)补贴期限5年 |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 | 3 | 2 | 30 | 20 | 3000 | 1500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 | 1.5 | 1 | 20 | 10 | 1500 | 1000 |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 1 | 0.5 | 10 | 5 | 1000 | 800 |
五、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办理准考证和面试时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规则。面试时,应当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人才引进资格。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远安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1号
联系电话:0717-3813591
联 系 人:黎老师 陶老师
电子邮箱:yaxjyjrsg@126.com
QQ群号:279032529(2022年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人才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