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学校简介详见中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cuec.edu.cn。
一、招聘岗位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5个(实验技术岗位4个,财务管理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恪守师德师风规范。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学科、专业等具体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在国家民委网站、中南民族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步骤
1.网上报名
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聘者在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投递简历(http://rczp.scuec.edu.cn),同时须上传下列审核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以“姓名”命名,将审核材料原件按下列顺序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上传)。审核材料:(1)人才招聘系统生成的应聘简历(本人签字);(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3)有效身份证件;(4)所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
2.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简历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报名者须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应达到1:3,若不足1:3则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所学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学校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考试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专业理论基础)、技能测试(业务操作技能)和面试3部分(各部分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其中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两项考试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考核最终结果按照笔试(专业理论基础)30%、技能测试(业务操作技能)30%和面试40%的加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空缺,经学校研究,可根据最终成绩进行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中南民族大学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审批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国家民委人事司批复后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事宜
1.应聘者须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学校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3.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四、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scuec.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www.scuec.edu.cn/zzrsb/
联系人:姜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2183/6784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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