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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段为2022年5月9日—5月2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段为2022年5月9日—5月2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点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有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现曾都区辖区内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三、认定对象
(一)社会人员
①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需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随州市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四、认定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五、认定条件
(一)社会人员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考试合格: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学历达标:
①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学历不作提升,可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③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3年及以后考入 “湖北省49所中等职业学校”取得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①申请认定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认定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教育类研究生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①申请认定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认定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认定程序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经过两个环节,即本人网上申请注册和注册后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注册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则注册信息无效。
(一)网上注册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选择“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认点。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按系统栏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上传相关信息。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信息、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学籍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在填报上传信息的过程中,当输入相应编号后系统会自动链接校验,校验成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信息填报完毕。系统不能校验的信息,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信息系统不能自动链接校验的,则需要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拍摄要标准、效果要清晰)上传到系统中。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如果自动校验成功的,则不需要提供以上原件。
2.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根据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据实选填,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一律选“无”。
3.专业类别:指学历专业类别,据实选填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指与现有中小学学科相一致的专业,例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其他专业均不属于师范类专业;成人教育(即自修、函授、网络培训等)取得的毕业证书均为“非师范类”专业。
4.登记照片:必须上传近3个月的免冠无头饰正规白底彩色登记电子照片。手机随意拍摄、人工修饰或剪贴克隆的照片均无效,照片不规范的,现场确认时均不予受理。
5. 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6.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必须有一个为本人的常用电话。
(二)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材料,到“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C13区级教育业务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因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较多,凡填报信息不准确、上传照片不规范、上传材料不齐全的,均当场退回,修改或补充完整后再来确认。
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须出具《现场确认委托书》。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系统自动校验成功的证书均不需要提供原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户籍在曾都区辖区内(东城、西城、南郊、北郊、万店、何店、洛阳、府河)及户籍在随州高新区的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地在曾都区辖区内的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上可查的学历证明。
对“学信网”中无法查到的中专学历或2000年以前未上网的学历,则应提供《中等专业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须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提供《普通话证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4.体检合格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相应的《体检表》,插入电子照片后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带到“随州中医院”体检。
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约定体检医院为“随州中医院”(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花溪桥——曾都区财政局对面),体检联系电话:3320556、3316035。
5.登记照片。另交1张1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片(必须与上传到网上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1.《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现场确认结束后90日内办结(具体时间视教育部下发空白证书的时间早晚而定),申请人可随时拨打0722-3590626咨询证书办理情况。
2.申请人(或委托的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到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13区级教育业务综合受理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3.交通路线。市内乘21路公交车到“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碧桂园至市委之间)。
4.网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咨询电话:0722-3590626。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遵守随州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6.需要邮寄《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请在现场确认时清晰正确登记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附件:(请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附件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