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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及宜昌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2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
(一)春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4月25日—5月13日(系统开放日 7:00-24:00);
2、现场确认时间:5月11日—5月17日(法定工作日);
3、认定数据处理时间:5月23日—6 月30日;
4、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秋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9月26日—10月21日(系统开放日 7:00-24:00);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19日—10月25日(法定工作日);
3.认定数据处理时间:10月31日—12月14日;
4.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兴山县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认定。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 》(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 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 15号)规定执行。自网报开始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有效期。申请人在兴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其他教师资格,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且有医生签名。体检结论为“合格”,并盖有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七、申请认定方式
符 合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可 在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 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县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进行网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选择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选择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其他教师资格的,选择“兴山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选择兴山县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
4.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为 JPEG/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八、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要注意查看系统留言等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到兴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有效期设置为三个月),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表样见附件,可体检时在兴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领取)。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防控管理要求。
2、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4、咨询电话:0717-2580796
现场确认期间联系电话:0717-2587111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