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郧阳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技工作人员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郧阳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一经录用,需立即上岗。
5、原则上招聘的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8.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规培未结业者(当年结业者除外)、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3.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门诊四楼
4.联系电话:0719-7100307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高中及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在学信网中查询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考取相关资格证者可不提供执业证与资格证),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等各个环节时间安排均在郧阳区人民2022年招聘群内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群信息内容,并按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监审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反纪律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可参加招聘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试工、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工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规培毕业生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长为120分钟。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试工
(1)试工人员的确定
达到试工要求分数线的人员纳入试工入围人选。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试工环节。
(2)试工时间与地点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入围考生安排至相应科室试工,试工时间不超过1周。
(3)试工分值及所占比例
由所在科室对试工者的基础知识、病历书写、查房与体格检查、专业技能考核、PPT汇报等综合能力进行考评。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考生试工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的确定
达到面试要求分数线的人员纳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3-5分钟/人,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组专家根据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
(五)拟招聘人员确定
根据科室用人计划和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总成绩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一)体检由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在太和医院本部进行,体检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测试、体能测试、健康体检三部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医务人员岗位、行业特殊要求进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四、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