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开发区工会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水平,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要求,符合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1.工会协理员1名。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无纸化办公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社会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擅长外宣、新闻通讯、计算机、会开车、党员等条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有较强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得能力;具备较为丰富的参与和指导协商谈判的实践经验;能熟练使用电脑、互联网办公。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及方式
(1)报名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009室
地 址:白浪开发区白浪中路88号(公交站:汽配城东)
联系电话:0719—8319848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5)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现场填写《十堰市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会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和综合分析、公文写作等能力水平。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录用对象。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个月,工资3000元/月;
2.正式聘用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十堰市总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执行,不低于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
单位有食堂,工作日提供早、午餐。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