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加强我县基层人社服务中心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条件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加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要求,热爱基层人社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善于实践,乐于奉献。
2、具备无纸化办公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和口头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
4、所报考岗位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过竹溪县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1日止(8∶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到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关镇北大街48号)316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尹航 联系电话:0719-2721750)。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等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
5、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竹溪县人社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近期小两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⑤相关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政策理论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削减相应岗位数。
2、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正常开考。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量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低于成绩合格线(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通过竹溪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无人报考的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集递补。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依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竹溪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核实。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管理使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工作。正式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年度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3万元/年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的5日内不能到岗工作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考察、体检。递补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合同期满后,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它事项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9-2721750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 (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