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对201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第二次考录的程序还不了解,湖北人事考试网整理了2019湖北省考二次补录程序,方便考生及时了解。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录专题页面,查询第二次考录的职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第二次考录由当地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选择第二次考录的职位,其他信息不能修改。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拟报考职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信息的,请与招录机关联系。报考人员申报职位期间,招录机关不进行资格审查。7月25 日(周四)15: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申报、更改职位。
第二次考录报名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全省第二次考录职位报名情况。
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都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规定的面试竞争比例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仍然达不到1:3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考试×0.2+面试成绩×0.4。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考察前,考生要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群众座谈、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要重点考察考生的立场、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查。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本文摘自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