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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咸安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考生本人准备材料
1、自传(个人手写、签名并注明时间,A4纸型,左边留装订线)。要求:
⑴对个人的学习经历(小学—大学)作详细说明;
⑵对个人的实习实践、工作经历作详细说明;
⑶对个人的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作详细说明;
⑷对个人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政治表现、能力素质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2、填写考察表
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附件2《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填表要求:
⑴表格正面全部由本人如实填写;考察表反面“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栏由本人如实填写;
⑵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村、街道)意见”栏,属应届毕业生的,由毕业院校学生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生有就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街道社区填写并加盖公章。
3、无违法犯罪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打印证明,加盖公章。考生本人负责到派出所索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要介绍信的由考生与区卫健局联系。
4、查清档案所在单位
考生要查清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现在何单位保管,并主动向区卫健局报告档案保管单位,以便招聘单位查阅档案。
5、提供个人诚信信息
考生到当地人民银行打印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和在网上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三、现实表现材料
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负责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村、街道)出具并加盖公章。属应届毕业生的,由毕业院校学生处出具;往届生有就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街道社区党组织出具。
证明材料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要写明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四、有关要求
1、考生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本人准备的材料送交区卫健局人事股。
2、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视为弃权。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3、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715-8334946 8328247
附件:1.2021年咸安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察名单
2、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咸安区卫健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