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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洪湖市2021年度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和《荆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洪湖城区岗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资格复审情况,我市定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洪湖市2021年度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面试的考生共计49名,招聘岗位包括城区事业单位的16个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洪湖市2021年度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暨面试入围考生名单》(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
洪湖市双语实验学校(洪湖市希望路1号)。
三、面试方式与内容范围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公共知识。
四、面试递补与计分方法
(一)递补方法。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75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计分方法。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答题,现场打分并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无法取舍,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确定名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注意事项
(一)按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照公告的面试当天上午6:50准时到达考场,按照防疫检测、候考准备有序参加面试。凡是迟于当日7:30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带齐相关证件材料。面试考生需要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考场入口处和候考室接受检查核对。证件材料不真实或不齐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防疫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均须佩戴防护口罩到达面试地点,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旅居国(境)外回国的人员,要提前14天以上入境,严格遵守国内各地疫情防控规定,需实施14天隔离健康观察,实行两次核酸检测,并提前一天如实向洪湖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716-2216865;18627267822)报告。否则,不得参加面试。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将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直接法律责任。
(四)纪律要求。
1、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或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2、在候考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候考室。
3、妥善保管好抽签序号,面试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4、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考生要及时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接触其他考生,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
5、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考场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相关后续工作。
1、面试成绩将在面试考试结束一周内,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洪湖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体检和考核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