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结合京山城区学校实际,拟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京山市城区中小学教师70名。其中湖北省京山市第一中学20名,京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名,京山五中8名,实验中学10名,绀弩中学5名,新市一中5名,实验小学、京山小学、绀弩小学、新市一小、新市二小各2名。(具体学科岗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2020年至2022年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
5.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可报考低学段。2022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0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届毕业生;
5.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公告》拟于2021年12月9日前在荆门人事考试网、今日京山网及部分高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5:00以前。报名方式:登录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京山市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一并提交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3);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学位证书查验证明或学位查询网站的学位信息截图;5.教师资格证。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校和市教育局负责。报名开始后,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审查。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查的,招聘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考生,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四、笔试
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实施。笔试内容主要是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教材内容,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能力,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具体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考生按照核准的比例入围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面试主要以说课的形式进行,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公告,并拟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排序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核。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对于报考人员不足的岗位,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进行调剂,以完成招聘计划。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荆门人事考试网和今日京山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学校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用人协议,通知新招聘人员2022年8月15日以前到学校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防疫要求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荆门人事考试网和今日京山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24—7226990
0724—7224160
监督举报电话:0724—7226255
附件:
2.湖北省京山市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山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