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民族学院招聘公告
武汉公务员考试网2018年5月7日讯:依据《湖北民族学院新材料与机电工程学院设置方案》(鄂民院发〔2017〕2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湖北民族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名新材料与机电工程学院秘书(编制外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民族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新材料与机电工程学院秘书(编制外人事代理)1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由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
2.网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
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邮箱:rscrc@126.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湖北民族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新材料与机电工程学院秘书(编制外人事代理)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将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厘米,高度4厘米,大小20KB以下)粘贴在《湖北民族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新材料与机电工程学院秘书(编制外人事代理)报名表》的相应位置。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秘书岗位字样,填写word版的《湖北民族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新材料与机电工程学院秘书(编制外人事代理)报名表》(附件1)和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本人签名的扫描件),并发至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邮箱:rscrc@126.com。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hbmy.edu.cn/templet/rsc/)发布,请应聘者务必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
(四)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
通过报名条件初审的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我校将通过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及电话两种方式及时发布。
(五)开考比例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五、专业知识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我校组织阅卷评分,并将笔试成绩公布在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务必保管好笔试准考证,以便查询笔试成绩。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秘书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成立面试工作组
1. 成立面试工作组:成立由7人组成的面试工作组。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1名记时员。监督员由湖北民族学院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中选派;记分员、核分员、记时员由湖北民族学院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2.担任面试考官的条件: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知识面较宽、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
3.职责:主考官负责面试现场的组织领导工作,履行考官职责;其他考官主要是按照面试程序对考生进行面试,并负责评定每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分计时员负责考生面试时间的报时,协调通知考生进入和离开考场的任务,并统计考生的面试成绩。
(二)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依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对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发布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及时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境外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以及其他招聘要求的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参加面试,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四)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我校将通过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参考依据。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中,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或因考生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予以聘用。
九、聘用方式和待遇
1.聘用方式: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用人,人员的档案委托恩施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2.工资待遇:参照执行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工资、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
3.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应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民族学院网站:http://www.hbmy.edu.cn/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
邮 编:44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袁久慈 (18672057862)
刘 嵩 (18671877390)
人事处联系电话:0718-8437559
邮 箱:rscrc@126.com
校 长 信箱:president_hbmy@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8381(纪委监察处)
湖北民族学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