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7〕63号),落实国家关于运动员保障和职业转型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我省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湖北省相关事业单位拟于2021年12月26日举办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人社部门批准进入且办理退役手续的湖北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含2021年拟退役运动员),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足球项目退役运动员的报名资格为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比赛并具有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超级(含女子)职业联赛经历的退役运动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hubei.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7日17:00
报名方式:鉴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以网络报名为主,现场报名为辅。应聘人员按照报名须投递材料的有关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hbstyjrsc027@163.com。
报名须投递材料:(1)《2021年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扫描电子件);
(2)本人简历(电子件);
(3)经省人社厅同意聘用为优秀运动员的批复文件(扫描电子件);
(4)同意退役的批复文件(扫描电子件);
(5)2021年拟退役运动员须本人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件);
(6)足球退役运动员须提供签订的聘用协议书(扫描电子件)、成绩册(扫描电子件)、秩序册(扫描电子件)和运动等级证(扫描电子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由招聘单位在专项招聘会活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在招聘会现场提供《2021年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打印)、《资格确认通知书》(下载打印)、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省人社厅同意聘用为优秀运动员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同意退役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近期个人两寸免冠证件照(纸质版和电子版)等相关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参加招聘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非应届毕业生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查询报名结果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7日17:00,省体育局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报名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及时查收邮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确认通知书》;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则不具备此次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专项公开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现场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五、测试
测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考核根据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设置的测试方式,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部门或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在2022年1月底前办理完成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出具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阴性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