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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荆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录监管看护辅警30名。其中男性辅警20名、女性辅警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2、男性年龄在22-45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22-35周岁之间;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无纹身、口吃、重听、色盲、色弱、身残等;5、品行端正,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涉及出生年月及取得学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未达到基本素质标准,有以下应当禁止行为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2、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情形
1、优秀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2、具有纪委监委留置(两规)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额满截止。
2、地点:荆门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荆门市漳河新区深圳大道69号荆门市公安局东门南侧)。
3、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4)《荆门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
(5)其他相关材料,如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对完成报名的考生实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及公安业务知识等内容。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范围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1:1.5比例的,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
1、人员确定:在体能测试结果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达不到职位计划1:1比例的,则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均进入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范围里依次递补。
2、项目和标准: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指定医院负责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初检不合格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根据公安机关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和核酸检测。体检、涉毒、核酸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纳入考察的人员范围,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本人及近亲属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荆门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岗前培训
结合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
(十)正式聘用
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期两年,到期后视工作表现择优续签。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单位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等;3、工作满1年以上,享受职工带薪年假;日常婚假、产假、陪护假等假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
(二)工资薪金
参照《荆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标准为3600元至4600元之间(含五险单位、个人部分),看护津贴按照50元/天的标准执行。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按现行辅警绩效考核规定执行。
五、相关事项
(一)严肃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做到程序合法、过程透明、操作规范。对应聘人员要严格把关,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培训等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防疫要求
应聘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招聘全程所有考生必须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才能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参加相关招聘活动。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它事项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24-8882052;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