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行政辅助岗1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任何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及职责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武汉市户籍;
4、有较强文字功底和沟通组织能力,熟悉word/excel/ppt等基本计算机操作技术。
5、从事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1月3日9:00至11月16日12:00.在“华中招聘社”微信公众号、华中人才网(www.111job.cn)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本人于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含张贴相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张贴照片或张贴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4张,底色不限,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4、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武汉市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初审后,领取准考证。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作笔试安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20日(周六),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如因疫情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变更笔试时间,将会另行通知。请关注“华中招聘社”微信公众号和华中人才网(www.111job.cn)的最新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2.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按照分数高低排序。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50分以上(含50分),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同一岗位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华中人才网(www.111job.cn)予以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所需材料以华中人才网(www.111job.cn)的最新公告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合格线)。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资格复审通过通知单,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华中招聘社”微信公众号和华中人才网的最新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资格复审通过通知单,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七)体检、考核
拟聘人员须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如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核主要是全方位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条件及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八)薪酬及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实行人才派遣的用工方式,薪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四、补充说明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华中招聘社”微信公众号、华中人才网(www.111job.cn)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填报《健康承诺书》等程序。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结束后,报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咨询电话:027-85697209 027-85305580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8:30-12:00、13:30-17:3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洪山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