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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将于10月23日上午在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举行,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笔试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1日9:00至23日8:30,考生可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复核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并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3)。
二、考前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的需要下载并填写《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如身份证遗失,需提前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本次笔试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8:30-10:30,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务必尽早出行。
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并按要求统一存放个人物品。考生严禁将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和设备带至座位,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等电子通讯设备,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按作弊违纪处理。
请考生按照考试要求自行准备考试文具,笔试过程中除考试所需证件及文具外,一律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等。
四、考点设置与乘车指南
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按时到达指定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笔试考点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对考生开放。
考点学校: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附件2)
考点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
考点入口:北京北路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门(广电观御正对面);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96路、38路、36路公交车在市广电台站下车。
五、考生出行提示
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建议广大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出行,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以免造成道路拥堵,请大家理解配合。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并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考生体温测量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到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须经考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七、考试纪律要求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须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经监考老师允许,方可交卷有序离场,考生严禁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离考场,如有带离除视作违纪外,考生还需承担法律责任。考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文明参考、诚信应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列入失信名单并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其它提醒事项
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机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录无关。请考生对非官方发布的招录信息提高警惕,对一些虚假宣传增强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2.考点学校位置地图
3.《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尽可能接种新冠疫苗。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二、考前28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正在集中和居家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的需要下载并填写《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需出示提交承诺书。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三、考生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须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四、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前3天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六、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八、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考生提前了解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以免因疫情防控工作给考试造成不便。本须知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执行。
附件2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考点位置地图
考点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
考点入口:北京北路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门(广电观御正对面);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33路、36路、38路、96路公交车在市广电台站下车。
(红圈位置为考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