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黄石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黄石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黄石港欣城市维护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欣城维”)成立于2021年,是由黄石新港园区财政局代表园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
港欣城维公司将秉承“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初心使命,统筹环卫保洁、市政设施和道路(含农村道路)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等工作协调发展,发挥“1+1>2”的联动效应,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进一步繁荣城市经济、方便全区人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效发展。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招聘预算员1名、工程管理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相关资格条件:
其中学历可放宽,指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在职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指在原年龄要求基础上放宽5周岁;工作经验可放宽,指在原工作经验要求基础上可适当放宽。
1.年龄、工作经验可放宽: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年龄、学历可放宽: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具有相关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的报考人员。
三、应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中午12:00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hbrzjo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岗位代码”),如张三+188xxxxxxxx+01。
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扫描件;
2.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扫描件;
3.《湖北人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并确认下载的报告在有效期内);
5.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电子扫描件;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电子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7.所获荣誉相关证明电子扫描件。
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否则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二)测试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及防疫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相关事宜请关注“湖北人众”的最新公告。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环节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防疫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湖北人众的最新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到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黄石港欣城市维护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湖北人众”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应聘者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4.报名咨询电话:0714-6398566 0714-6366966 0714-6398178 15586568101请在工作日8:30-17:30拨打。
5.未尽事宜由黄石港欣城市维护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