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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洪湖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安排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巡逻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15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021年9月份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免笔试、体能测试。戍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2、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9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021年9月份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免笔试、体能测试。戍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3、新堤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2名,男女各1名。男性身高17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021年9月份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免笔试、体能测试。戍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女性身高16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行政审批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女性,身高16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沙口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1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戍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6、拘留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4名,男性3名,女性1名。男性身高17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戍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女性身高16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7、看守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6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戍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二)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洪湖市本地户口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4、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5、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7、曾被用工单位开除或违纪辞退的;
8、曾被公安机关聘用但自动离职的;
9、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10、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及有反党反政府活动的;
11、色盲、色弱、两耳重听、口吃、纹身、肢体功能障碍、影响面容且治愈的皮肤病(如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12、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用的;
13、因其他情形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明确报考岗位。按报考岗位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所报岗位名额须超过该岗位录取的名额数,户口在当地派出所辖区内的考生优先。
2、报考人员须填写《洪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民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
3、已就业人员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证明。
4、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到洪湖市民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地址:洪湖市乌林大道155号,市就业中心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13971487445
5、办理报名手续后,由洪湖市公安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于2021年10月21日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1日9:00-11:00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等,满分100分。笔试不设比例限制。
2.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0月21日16:30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项目及合格标准进行计分。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
3.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2日8:30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人数最高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
笔试在洪湖市职业培训学院进行,面试在洪湖市公安局业务大楼进行,体能测试在洪湖市体育中心进行。
4. 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统一安排在洪湖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另增加吸毒、艾滋病检查项目。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3、体检期间,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及直系亲属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及政治历史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缺额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洪湖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首次合同为期2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须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资料方可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待遇及其他事项说明
1、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装备、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月工资约25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费用),绩效工资500元(根据用人单位考核情况发放);按国家规定统一参加 “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用人单位提供警务辅助人员服装。
2、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 。
3、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可以随时通过“平安洪湖”微信公众号接收关于考试、体能测试等通知,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5、准考证是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6、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纪检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当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7、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收取培训费用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所有招聘信息一律以洪湖市公安局(或委托机构)发布为准,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所有考生在此次招聘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9、本公告由洪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15571455666
洪湖市公安局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