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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89)

在2020年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是国家机关单位选拔公务员职业必考的一门科目,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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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是国家机关单位选拔公务员职业必考的一门科目,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接下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带大家一起看一下典型行测试题的解题思路。

1.

在起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草案过程中。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向制定机关说明(  )。

A.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

B.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

C.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D.拟设定的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期限

2.王讲师对本校职称评定委员会作出的不予晋升副教授的决定不服,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A.可以提起诉讼

B.不能提起诉讼

C.只能申请复议

D.先复议,再起诉

3.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下列哪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

A.其他国家机关

B.其他行政机关

C.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

D.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4.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

A.进行领导和决策

B.进行监督检查

C.进行管理和服务

D.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5.

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19条规定了立法准备程序。包括:立法的准备阶段、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立法的完善阶段。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故正确答案为A、B、C。

2.答案: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题中学校对王讲师不予晋升的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23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具体说来: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本题中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A县环保局,故其为被告。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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