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广电传媒集团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动合同人员、5名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十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管理暂行规定》,委托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十堰广电传媒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岗位职责及业绩考核确定,劳动合同人员依法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薪酬待遇。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全媒体记者5名(劳动合同2名,劳务派遣3名),从事全媒体采访报道;包装设计1名(劳动合同),从事电视视频包装设计;灯光音像1名(劳务派遣),从事演播室灯光、音像技术工作;经营业务员1名(劳务派遣),从事广播、电视产业开发工作。
(二)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
1、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工作经历: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分全日制或自修,大专须全日制,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8月31日。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由被委托招聘单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核。
(二)时间安排(初拟时间,以商定后的时间为准)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17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17日17∶00。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准考证领取:2021年9月18日9∶00至17:00,报考人员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地点: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市人民北路15号),咨询电话:8692730、15971889159(张经理)、15897852600(杨经理)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有关要求详见招聘员工报考指南(附件3)。
2、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专业资格证书或者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张1寸照片及电子档。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电子版与照片一致。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4、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一式2分。
四、考试考核办法
(一)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用能力,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对紧缺技术岗位报名人数低于1:2的,按实有报名人员开考;招聘岗位只有1人报名的,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低于本次招聘人员的平均成绩,不进入综合考核,不予录用。
(二)综合考核
成立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业务能力、专业业绩及团结协作精神进行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专业业绩
由考生向考核小组提交近三个月的专业作品以及工作和学习总结,书面反映业务能力、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等情况,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分值占综合考核分值的40%。
2、群众测评
由考生所在单位(部门)群众代表对考生进行测评打分,实行百分制,分值占综合考核分值的30%。
3、领导评分
由考生所在单位分管领导、部门主任分别对考生进行打分,实行百分制,单位领导分值、部门主任分值各占50%,最后取加权分值,该项分值占综合考核分值的30%。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都相同,则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