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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2021年9月13日7:00至9月24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9月22日至9月27日(有效工作日)。
二、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效居住证)在猇亭区的中国公民,由猇亭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上述人员申请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在猇亭区进行现场确认。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纳入认定范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三、条件标准
(一)学历标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为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我区指定医院为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及其他相关条件。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网报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要求实名注册登录报名,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下载打印、签名上传个人承诺书,准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
进行网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猇亭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选择“宜昌市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现场确认点。
4.上传登记照。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正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5.上传“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人签名和承诺日期必须正楷手写之后再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上传时要把整个承诺书文字内容都框选,上传图片必须完整、清晰。
(二)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会综合服务窗口2(猇亭大道180号)
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7-6516579;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17-6514513。
2.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以户口申报的提供户口本原件、以居住证申报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2)近期正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报同版照片,背面写姓名、身份证号)。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认证书》(通过系统核验的,不提交)。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通过系统核验的,不提交)。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核验的,不提交)。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原件(附件3)一式2份。内容用电脑填写(手写签名),A4纸正反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仅高中、中职提供)。
(9)《体检表》空表。(附件1或附件2),A4纸正反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填写个人信息,现场确认通过后,再持表到医院体检。
所有材料用牛皮档案袋装好,粘贴《宜昌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附件4)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后,暂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到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附件1或附件2,A4纸正反打印并粘贴网报同版照片,由现场确认点盖章后,再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此次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前将体检表交现场确认点。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未在规定时段、未使用规定体检表或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
(四)认定发证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经公示无异议,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领取相关事宜届时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猇亭教育”微信公众号。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网报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140610)处理。
(四)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与他人保持规定距离。
宜昌市猇亭区教育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