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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林区公安局警力不足的现状,根据工作需要,林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招聘辅警16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聘用职位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辅警职位16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1名。男性工作地点为神农架林区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需服从公安机关统筹调度安排;女性工作地点为偏远乡镇派出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诚信,品行端正。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命令,纪律性强,无偏执性格;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6年09月6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地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转业军人是党员的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录用公务员特殊标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无残疾,家族无癫痫、精神疾病等病史,五官端正。
6、自签订劳务合同之日起必须在本单位服务1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职的林区公安局(含木鱼分局特勤大队)辅警,及在林区公安局担任过辅警辞职的。
2、涉嫌犯罪的;曾因犯罪被刑事处罚的;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或者受过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较严重的不满情绪,散布过恶意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言论,或者有可能实施极端行为的。
7、道德品质低下,或有严重损害社会公德行为的。
8、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员军人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一张,到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原张公宾馆2楼,联系电话:3338866,联系人:谭英武)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选择具体职位。不接受网上报名、信函报名或电话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止,法定节假日不接待报名。
2、面试。由公安局、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束面试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
3、退役军人加分政策。服兵役期间获得嘉奖每次加0.5分,军龄每年加0.5分,荣立三等功每次加3分,参加战区、军种(或相当级别以上)重大军事任务的每次加2分。所有加分累计不操过10分,加分直接计入面试成绩。
3、体能测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当面试成绩排序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1:1.5比例的,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达标标准附后(附件1),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
4、体检。由公安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若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1:1比例时,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确定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时,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人员递补时,减少本次招聘数额。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局负责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神农架人才人事考试网”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四、聘用方式
林区公安局与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人协议;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辅警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五、薪酬待遇
应聘者一经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即享受辅警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项保险。
六、相关要求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等环节的申报事项,报名时须提供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遇联系不上情形,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