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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洪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已经完成考核、体检程序,确定了212名拟招聘人员。现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和选岗报到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对象:拟招聘人员212名。具体名单见《洪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拟招聘人员名单》(附件1)。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
自公示之日起,凡对上述拟招聘人员有疑问、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均可向洪湖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16—2439158)反映。我市将对收到的各类情况进一步核实,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二、选岗
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选岗工作程序。
(一)选岗原则
根据省文件精神,选岗按照“分类型分学段分学科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的方法进行。具体岗位表见《洪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选岗时间
8月28日上午8:30—12:00
(三)选岗地点
第一组:市县城区教师岗,选岗地点为洪湖市双语实验学校教学楼会议室。
第二组:新机制教师岗、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幼儿园教师岗,选岗地点为洪湖市双语实验学校办公楼会议室。
(四)选岗要求
1、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没有接种疫苗的提交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参加选岗。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参加选岗的,可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选岗。
2、选岗后不得私自调换岗位,凡私自调换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洪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的要求,城区公办幼儿园与乡镇公办幼儿园的岗位条件不同,只符合乡镇公办幼儿园岗位条件的考生不能选择城区公办幼儿园岗位。
城区公办幼儿园岗位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乡镇公办幼儿园岗位条件: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根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考生被聘用后要履行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所有拟聘用人员须签订《最低服务期限承诺书》,承诺书放入个人人事档案。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出洪湖;最低服务期限内自行离职的,从离职之日起,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未参加选岗,也未与洪湖市教育局人事股(0716—2439158)联系的,视为放弃选岗,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报到上班
选岗时带好个人行李和生活用品,选岗后到岗位所在学校报到,根据学校安排,开展岗前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凡选岗后未报到、不服从学校安排、未跟岗学习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洪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拟招聘人员名单
2、洪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洪湖市教育局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