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武汉育才小学天屿湖学校是由湖北天屿湖生态文旅有限公司出资并引入武汉育才品牌,举办的一所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一所附属幼儿园)。学校位于湖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屿湖度假区内的马口镇新蔡城路1号(天屿湖国际休闲社区环境优美是集生活、教育、休闲、商务、娱乐、度假等多元化为一体的国际社区)。学校按照湖北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标准建设,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育人育才为使命,以打造一所具有“现代化、个性化、国际化”的高起点优质新生学校为目标,努力践行“给学生最美好的童年,给人生最坚实的起步”的办学理念,不断提升育才优质教育品牌的影响力,为孩子幸福奠基,为教师发展竭力,为家长服务倾心,为社区建设助力。学校计划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开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育才品牌简介:武汉市育才小学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先后被授予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改示范基地(全国仅12所)、湖北省示范学校、湖北省综合实力50强学校等荣誉称号。
关于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吸纳到学校来,建设一支具有“乐于奉献、卓绝拼搏、不断追求”精神的优秀的教师队伍。
1.招聘岗位
1.1.小学教师岗位
1.2.幼儿园教师岗位
幼儿教师12名。
2.招聘对象
2.1.2021年国内应届及往届优秀大学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优先。
2.2.四十岁以下具有教育教学时间经验的教学人员,在职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不受年龄限制。
2.3.有志于祖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海外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应聘基本条件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3.具有较高的思德素养和较强的专业素养,教学基本功扎实,能独立承担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4.品行良好,有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协作能力及沟通能力。
3.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兴趣广泛。
4.有一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4.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5.应聘流程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素质测试(针对应聘教师岗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
5.1网上投递简历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填报简历进行筛选。
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8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汉川人民政府网、汉川新闻网、“汉川市教育局”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提交应聘申请,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将个人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yctyhxx@sina.com。(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近三年获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及近期免冠证件照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名:姓名-学科-手机号码)
5.2资格审查
由武汉育才天屿湖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5.3考核
考核内容分笔试和面试,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者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5.4.聘用管理
面试合格,办理入职手续。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
被聘用教师在学校筹备期内,按照学校对教师的培训计划参加校本培训和跟岗培训。
6.工资待遇和福利
6.1.工资待遇优厚,多劳多酬,优劳优酬,其他待遇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6.2.按国家标准交足交齐个人“五险一金”。
6.3.学校免费提供生活设施齐全的公寓(标间、套房)及餐补。
6.4.所有教师在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称评审、晋级、评优、教龄计算等与同等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6.5.符合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员,在申报审核后可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含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进修培训等)。
6.6.教师子女就读本校减免学费。
7.注意事项
7.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7.2.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7.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4、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内拨打电话。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7-6960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