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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省卫生计生宣教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1〕46号)要求,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50%、50%。
(一)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方法
1.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在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监督指导下,根据岗位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命题,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入闱管理协议书。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半天,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进行。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考官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4.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结构化面试内容及方法
1.根据岗位要求请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命题。
2.结构化面试专业命题要求为:
专业命题应符合面试特点,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与笔试命题有所区别,体现开放性、灵活性,便于考生结合实际发挥基础专业能力和水平,避免答案为固定知识要点或死记硬背的试题。
3.结构化面试试题结构:
公共试题主要测查灵活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通用能力。
4.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每道结构化面试试题均按答题时间5分钟掌握。
三、结构化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侯考室负责人向全体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四、结构化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四)每道题答题时间为5分钟,剩余1分钟时计时员作出提示;准点到结束时间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为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七)考官打分低于60分或者高于90分的需要出具书面说明。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即专业技能测试分和结构化面试分之和)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一)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为期半天。拟定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13:30进行专业技能测试,12:30—13:00考生在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3楼会议室报到,截至13:15尚未到达的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东亭路5号)。
(二)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
结构化面试工作在1日内结束。拟定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进行结构化面试,7:30—8:00面试考生入闱,截至8:15尚未到达的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东亭路5号)。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明确)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的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hube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38230
监督举报电话:027-87238238
附件:湖北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名单.docx
湖北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