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襄阳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襄阳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满足县属高中(职高)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5名高中(职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岗位及对象
(一)引进单位
引进的具体单位见《引进单位及学科分布表》(附件1)
(二)引进岗位
引进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1年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对象
应届毕业或往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毕业生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公费教育师范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 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 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
5.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7.报考谷城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美术”、“机电技术运用”岗位,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应聘,若被聘用应在2022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8.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引进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在校学生;
5.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册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引进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 2021年7月30日18:00止(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3.有关要求。报名者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75333158@qq.com,联系电话:0710-7338417 ,邮件名格式统一为 “谷城县引进高中教师+姓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无法联系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4.现场报名地点。谷城县教育局人事股506室(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9号),联系电话:0710-7338417
(三)资格复审
报名截止后,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引进公告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报考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重点核实: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提供)等资料。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引进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以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3.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5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应届毕业生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工作经历长者优先。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引进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具备资质的县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引进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七)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选岗。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各引进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选岗。
四、聘用和管理
(一)拟引进人员公示。县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对象,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引进纪律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上报引进结果,县人社局对拟引进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引进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五、防疫工作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进(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现场环节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谷城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