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1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自主招聘非新机制教师公告》《2021年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公告,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其中,新机制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其他岗位如未达到1:3的,可降为1:2,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若超过1:3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此次共有6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一)。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导致该职位达不到招聘职位比例要求的,该职位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综合一类、综合二类考生:
面试报到时间:2021年7月20日7:00(星期二)
面试报到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邓家坝幼儿园
(二)幼教类考生:
面试报到时间:2021年7月21日7:00(星期三)
面试报到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邓家坝幼儿园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幼教类、综合一类和综合二类。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幼教类共两组考官,每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综合一类和综合二类各一组考官,每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综合一类职位8名(古夫镇初级中学语文1名、县实验小学语文2名、县外国语小学语文1名、峡口镇中心小学语文1名、水月寺镇白果园小学语文2名、县实验中学历史1名);综合二类职位8名(县职教中心体育1名、古夫镇初级中学体育1名、县实验中学英语1名、榛子乡中心小学英语1名、峡口镇建阳坪小学英语1名、高桥乡中心学校初中道德与法治1名、高桥乡中心学校初中部数学1名、县外国语小学数学1名)。面试内容为说课、现场答辩。每名考生面试时限20分钟(说课时限15分钟、答辩时限5分钟)。
设两个面试室,面试一室(综合一类);面试二室(综合二类)。考生分学科学段首先抽取说课顺序号,由第一位考生抽取考题,所有同学科同学段考生按第一位考生抽取的考题内容,依次备课40分钟,并撰写形成手写体说课稿,然后依次到面试室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结束,将说课稿呈交主考官,由主考官陈述答辩试题,考生现场答题,时间5分钟,然后考官根据评分标准现场独立打分。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说课80分,现场答辩20分。由工作人员汇总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唱分)。
(二)幼教类(乡镇幼儿教师职位7名):
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与现场答辩。才艺展示内容为:①完成一幅命题绘画(时限15分钟);②唱一首完整的歌曲(时限5分钟);③现场弹奏一支曲目(时限5分钟);④跳一支完整的舞蹈并现场模仿(时限5分钟);⑤用普通话讲述一个完整的小故事(时限5分钟)。现场答辩两个问题(时限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才艺展示80分,现场答辩20分。
设3个面试室(①绘画,②弹钢琴、跳舞、唱歌,③讲故事、现场答辩)。幼教类考生实行流水线面试。考生首先抽取面试顺序号,然后统一到绘画室集体现场绘画(考场仅提供画纸);绘画结束后按顺序号依次进行其他四个项目的才艺展示(考场仅提供钢琴。相关内容均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以MP3格式存储于U盘内)和现场答辩。面试分两组进行,其中弹钢琴、跳舞、唱歌为一组,绘画、讲故事、现场答辩为一组,每组考官根据评分标准现场独立评分。每组面试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为考生该组的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后将每个考生两组的得分相加,即为每个考生的面试总成绩。
四、面试程序
(一)综合一类和综合二类:
1.7月20日7:00,面试考生持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古夫镇邓家坝幼儿园候考室报到。缺一证件者以及7:30前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点后,先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关机后连同其他物品在寄存室交工作人员保管(登记签名),面试结束后领取。
2.7:30,面试考生分组分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并进行登记,抽签顺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并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8:00,面试开始,考生依次进入备课室备课。监督员检查面试题袋,并面对第1号考生拆封(监督员、第1号考生在面试题袋确认签字)。
第1号考生备课结束后,由联络员带领进入面试室开始说课、答辩。面试结束后,联络员将其带入休息室,等候听取面试成绩。其他考生以此类推。每位面试考生在下一位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返回面试室听取自己的面试成绩并签名确认。再由联络员护送离开考点,不得再予逗留,不得再与其他考生接触。
(二)幼教类:
1.7月21日7:00,面试考生持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古夫镇邓家坝幼儿园候考室报到。缺一证件者以及7:30前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点后,先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关机后连同其他物品在寄存室交工作人员保管(登记签名),面试结束后领取。
2.7:30,面试考生分组分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并进行登记,抽签顺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并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8:00,面试开始,考生依次进入绘画室绘画。监督员检查面试题袋,并面对第1号考生拆封(监督员、第1号考生在面试题袋确认签字)。
4.幼教类考生先到面试一室进行命题绘画,结束后返回候考室,然后依次进行才艺展示和现场答辩。由联络员将第1号考生带领进入面试二室进行弹钢琴、跳舞、唱歌才艺展示,结束后再由联络员带入面试三室,进行讲故事和现场答辩。才艺展示和现场答辩结束后,联络员将其带入休息室等候听取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再由联络员护送离开考点,不得再予逗留,不得再与其他考生接触。
(三)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1.报考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报考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和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自主招聘非新机制教师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幼儿教师拟聘人员的具体岗位、县实验小学和县外国语小学语文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确定。
五、考试纪律
(一)考生务必提前一天熟悉考点及交通路线,面试当天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防暑降温、路途安全。
(二)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须关机后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取消闹钟设置)。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谈论或打听与面试试题有关的内容,不得大声喧哗、干扰或影响他人,不得抽烟。需上洗手间的应由工作人员陪同,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识的服装、饰品等,不得透露姓名及本人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考生进入考场后,报出自己的面试序号:“各位考官,我是xx号面试考生(抽签号)”。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后,在主持人的提示下到考生席就座。考生席上有题本、纸和笔。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直接看考生席上的题本。面试中,可在草稿纸上做记录,不得在题本上书写任何内容或标记。答题结束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答题时,考生须将口罩摘掉。
(六)考生听取自己的面试成绩并签名确认后,要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再予逗留。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防疫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在7月19日(星期一)17:00前将当日行程码截屏发送至邮箱510059520@qq.com(行程码在微信、支付宝“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防疫行程卡”生成)。
(二)报到时,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出示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面试考点。其中,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面试答题期间可临时摘掉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三)请进入面试的考生看到面试公告后迅速回复短信,短信内容编辑“姓名+报考职位+准考证号+收到面试通知及已仔细阅读面试疫情防控须知”发送至510059520@qq.com。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相关规定,仔细阅读《2021年兴山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7-2580796
监督电话:0717-25845120717-25831290717-258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