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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决定7月中旬进行“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下面将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
二、面试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三、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四、考生名单:
1.辅导员(女)岗位(拟招3人):宋哲、刘洋、吴珂、庞芳、华宁、王昭荔、向敏、郭梦云、向静;
2.辅导员(男)岗位(拟招3人):袁康丁、黄灿灿、王荷军、张巍、程俊杰、王永龙、殷德奎、周锦涛(递补)、杨华权(递补)。
五、岗位保留、取消或核减情况
1.思政课教师1岗位:无人报考,该岗位取消;
2.思政课教师2岗位:唯一参考笔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取消。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7月17日8:00之前到达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06会议室报到,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时同组且签位连续。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后返还。如在面试场所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按照舞弊处理,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三)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
(四)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只能报个人的顺序号,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工作单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五)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面试考场。
(六)考生不得要求考官解释试题或向考官提问。
(七)面试中,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不得在题本上写字。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考生回答问题时要把握时间,考场屏幕放有倒计时显示器,请注意观察。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前三位考生答题完毕后,由主考官组织对前三位考生的面试进行合议。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十)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原因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十二)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以整个考场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十三)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注意事项
防疫须知:考生进入校园时应当自觉服从面试防疫工作安排,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考试区域。其中,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对体温复测仍超出37.3℃的考生,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候考室观察候考,作为报考该岗位最后一个面试者;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候考期间如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则立即安排至备用候考室交由医护人员观察处理。除在核验考生身份时,考生可以临时摘下口罩外,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本公告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