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安排,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对象以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1年6月25日(周五)上午8:30--12:00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的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须配合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核查,国外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21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一式5份,A4纸正反面打印。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相关事宜
1.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凡放弃资格复审(须提交书面放弃说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岗位,则从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递补。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看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于6月23日17:00前迅速发送短信,短信内容编辑“姓名+报考岗位+准考证号”发送至指定电话号码:13872591180。
4.对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发送资格复审通知短信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网上报名的通讯方式电话通知考生,若考生在24小时内仍无回应,或回应了但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结束后,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及时关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等相关信息会及时通过以上途径发布。
咨询电话: 0717-6916385,0717-6918350。
附件:1.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名单
2.2021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西陵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
2021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 |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
毕业证号 | 毕业时间 | 学历 |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家庭通信
地址 | |||||||||||||
服务意向 | 服务类型 | ||||||||||||
服务地市 | 服务县区 | ||||||||||||
是否服从调剂 | |||||||||||||
个人简历
(从小学开始填写) | 事例:
2002.09—2007.06 XX小学就读; 2007.09—2010.06 XX中学就读; …… | ||||||||||||
信息确认 | 1、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自愿放弃招募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从岗位分配;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市州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资格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考试成绩 | 笔试 | 面试 | 总成绩 | ||||||||||
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州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注:此表填写一式五份,正反打印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