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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根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公布的郧西县各岗位数量,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若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县教育局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等候县教育局通知。
二、时间
面试初步人选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1年6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按防疫有关要求,本次资格审查错时、错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6月22日审查初中所有岗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6月23日审查其他学科。
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地点
郧西县教育局四楼视频会议室(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
四、收费
依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五、资格审查必需材料(以下材料全部使用A4纸张,所有复印件右下角均需本人签名)。现场审核原件,复印件依照下列顺序装订好存档备查。
1、《面试资格审查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的证明。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位的证明。报考小学岗位考生,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已接受教师资格认定部门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发证的考生,可凭认定部门出示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由郧西县教育局认定的可不提供),但必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报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审核,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7、诚信面试承诺书(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按顺序准备资料后到现场接受审查,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2、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和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排名在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后面的考生应随时等候通知,做好接受资格审查的准备。
4、所有考生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均以郧西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unxi.gov.cn/bmxzdh/xzbm_52305/yxxjyj_52420/tzgg_52422/)发布为准,如无特殊情况,各个环节不直接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全体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6、卫生防疫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应自觉排队,相互之间保持1.5米距离,正确佩戴口罩,进场时测量体温。考生资格审查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资格审查的症状,需立即就医。资格审查前14天内,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提供资格审查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7、咨询方式:
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0719—6221305
郧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附件:2021年郧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名单.xls
2021年郧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诚信面试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