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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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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其中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岗位按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时间


2021年6月16日(周三)。


三、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在太和医院神农架林区医院(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前集合,集合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到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近期彩色2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约500元(要求现金,具体金额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由考生自理。


2.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外的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3.体检当日,女性考生有怀孕、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或医务人员报告,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七条解释为准。


4.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在2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考生不按规定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8点前)、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8.考生须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体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需摘下),报到时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具体地区以疾控部门最新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要及时向林区党委组织部报告,并于体检时出具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持非绿码或体温超37.3℃的考生,按医疗疾控部门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公告及体检相关事宜由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附件:点击查看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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