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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1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申报条件
1.身份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湖北省云梦县或居住地在云梦县(须持我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驻云梦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即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仅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申请直接认定(学历不作提升),须提供相应学籍档案材料(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全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合格方可。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二、申报、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6月1日-6日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 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2021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分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针对符和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
第二次报名时间: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6月1日-6月6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
2.网报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站上申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用本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申报时应根据认定机构受理权限和范围,按网站提示选择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点(云梦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为——云梦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为——云梦县教育局)。
申请地类型根据需提供材料要求,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二选一。
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签署并上传《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2021年6月15日—6月25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第一个确认时段受理第一次网报中一部分急于审核的申报人员,其他人员可在第二个确认时段办理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云梦县教育局(云梦县文化路5号)三楼行政审批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应届毕业生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请选择所就读高校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并由学校集体办理现场确认):
(1)网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专科起点本科,需同时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本公告附件下载,请勿改变格式,需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非指定《体检表》无效。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栏粘贴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现场确认通过后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体检完成后由体检医院集中交云梦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7)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2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相同,网报时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相片包装袋上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须有户口本主页家庭住址页、全户人员关系页、个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云梦县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10)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非统考类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11)《云梦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资料明细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所有在认定系统不能自动比对核验的材料,都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四)体检
申请人体检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执行。经现场确认通过后,符合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人员,现场确认当天起三日之内,上午9点前空腹到云梦县中医院(联系电话:0712——4339222)进行体检。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照片栏贴与网报同版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两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孕妇遵医嘱。体检医院对申请人体检情况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表粘贴单栏须粘贴血液化验、胸透检查、心电图检查等体检原始单据)。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云梦县中医院集中交县教育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以居住地申报的申请人需衔接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台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统一出具函件。
(六)审核发证
经审核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于2021年7月底至8月底(有效工作日)到认定机构领取(原现场确认点)教师资格证书和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需办理邮寄,请在现场确认时登记(网报系统暂未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报时选择“证书邮寄”的仍需现场登记确认,邮寄以现场登记为准)。
三、其他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符合认定条件、在认定范围内的人员加云梦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群号834624038。
2、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3、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的说明: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复印件;(4)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并填写“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2张。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12—4336177
附件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资料明细表
云梦县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yunmeng.gov.cn/gggs/121989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