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咸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咸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咸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8.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对象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wzpbm.com/)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至4月29日17:00。报名窗口于4月29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查状态为“不通过”以及“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视作报名失败。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wzpbm.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大小不超过5MB,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可以选择在“用户信息管理-相关证件上传”一项中将包含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等在内的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支撑材料一并打包为zip格式文件上传,支撑材料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以及报名表,报名表仅生成一次,报名表生成后报考人员修改个人信息无效,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前仔细核对“用户信息管理”模块个人信息。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5-8322025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报名学历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专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00至4月29日17:0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
1.缴费确认:2021年4月26日9:00至4月30日17 :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六、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8日8:00—2021年5月23日9:00。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wzpbm.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wzpbm.com/)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15-8322025。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七、笔试
1.笔试类别、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分类设考。
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版)》(附件4)。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
笔试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面向咸安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2:1可以开考;其它岗位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结束后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4.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6.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7. 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八、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向咸安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岗位资格复审人数达到3:1的,按3:1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则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其余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咸安区人社局一楼;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50元。
3.咸安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报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九、面试
1.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十、总成绩计算
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十一、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因个别市(州)组织安排“三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附件3),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加盖公章)照片发邮箱1301944643@qq.com。同时,通过快递寄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社局事业股(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电话:0715-8328247),不按时提交加分审核表的视同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十二、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应届毕业生优先;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十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五、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咸安区政府网站公告。
附件1:2021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表.xlsx
附件3:2021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