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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丹江口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丹江口市公开招聘教师共90人,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70人(农村学校新机制初中教师13人、农村非新机制小学教师37人、城区初中教师10人、城区小学10人),农村学前教育教师20人。具体学校学科招聘岗位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农村新机制初中教师岗位的招聘条件:
农村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的招聘条件按照省厅公告执行。
(二)农村非新机制小学教师岗位的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2.专业能力: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90年6月1日后),其中师范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6月1日后)。
(三)城区学校教师岗位的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2.专业能力: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
(1)城区小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90年6月1日后),其中师范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6月1日后);
(2)城区初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6月1日后)。
(四)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2.专业能力: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要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90年6月1日后)。
5.户籍要求:丹江口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丹江口市的毕业生。
以上一至三类岗位没有户籍要求,第四类岗位有户籍要求。
以上一至三类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第四类岗位要求须持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种类教师资格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丹江口市已在编在岗的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笔试
按照《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报考程序和步骤进行。报名网站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bea.edu.cn/。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由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上报十堰市教育局、人社局核准。
4.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笔试、面试分数均相同的,若招聘总计划有空缺的,将空缺计划调剂到该岗位使用,相同成绩者均纳入考核体检范围;若招聘计划没有空缺的,以考生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如农村、城区岗位计划出现空缺且没有递补人员的,将空缺岗位数统一调剂到其他学科,具体调剂情况另行公告。
六、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丹江口水都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审批聘用
1.选岗。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调剂补录人员跟同学段同学科组内考生一起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岗。
2.聘用。岗位确定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工资起薪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期内离岗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如有变化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