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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人户籍或者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荆州开发区的中国公民,可在荆州开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时受荆州市教育局委托,对荆州开发区辖区内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再集中上报荆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
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三、网报时间
春季第一次认定网报时间:5月6日7:00—5月18日17:00(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5月12日—5月18日网报)。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报时间: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
秋季认定网报时间:9月13日至9月24日。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七、网上报名(第一步)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应申报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荆州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荆州开发区社管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务必根据各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选择荆州开发区社管局为现场确认点。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GE格式,不大于200K)。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6.提交信息。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相关信息。
7.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注: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八、现场确认(第二步)
1.现场确认时间段:
春季第一次:5月17日—5月21日。
春季第二次:6月21日—6月25日。
秋 季:9月22日—9月28日。
(有效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荆州开发区管委会10号楼206室。
联系电话:0716-8320628;QQ群号:719371503。公告网址:http://www.jing-zhou.gov.cn/
3.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5)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九、体检(第三步)
荆州开发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指定医院为“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高中、中职、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按照《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要求到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
十、审批、公示、制证、发证(第四步)
申请人(或委托人)可凭《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到现场确认点(荆州开发区管委会10号楼206室)同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约90天办结。
温馨提示: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