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车司机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车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年龄45岁以下(含4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5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违规及事故史;
4、C1驾照及以上,A1驾照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录用后,执法车司机工资待遇:缴纳完五险一金每月2300元左右,并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1、在线报名:请登录后,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附件上传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附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6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签约、或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3357958王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