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是国家机关单位选拔公务员职业必考的一门科目,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接下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带大家一起看一下典型行测试题的解题思路。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 ,也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
A.行政裁决行为
B.行政救济行为
C.行政监督行为
D.行政审查行为
某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甲、乙、丙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按照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是( )。
A.甲当选
B.乙当选
C.丙当选
D.三人均不得当选
A.小王不构成犯罪,小刘构成交通肇事罪
B.小刘、小王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C.小刘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小王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小刘、小王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A.土地使用权
B.知识产权
C.劳务
D.实物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1.答案:
解析:
行政复议,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表现,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法律制度。
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解析:
《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题干中参加投票的选民没有超过全体选民的一半,因而选举无效,三人均不当选。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本案中,小刘因闯红灯驾驶,应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后又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排除B、C两项。另根据该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在肇事后因小王阻止小刘救治重伤者乙,使小王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小刘和小王均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本题选D。
4.答案:
解析: 直接考查《公司法》条文。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不限于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股东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也即允许以劳务出资的只有普通合伙企业,而不是股东。依据生活常识判断,要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方式成为股东,那么每个人都成为股东了,现实中不可能是这样的。
5.答案:
解析:
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A项符合题意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