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已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下半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三.报名办法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可直接登录http://yxrs.rzv5.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有参加此次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8∶30至1月15日18∶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注册报名时间结束后,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6225778。
(三)报名要求
1. 注册报名时考生毕业证、承诺书拍照予以上传。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名后上传),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注册报名的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照片清晰并需完成照片上传;
4.报名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6.“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退役军人报考,需提供有效证件、材料证明其身份;
7.所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8.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岗位计划,调整到该单位的其他招聘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考核聘用的“三支一扶“人员,不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核,经考核、体检、公示无问题后予以聘用。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已报名参加笔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录入诚信黑名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并取消该岗位。
五.政策性规定加分及成绩计算
1.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加分政策。截止2020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在折算前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已享受过“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原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2.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问题后方可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者必须按时报到并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活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疫指南,对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场所进行全方面的消杀,排查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状况,配备防疫物资。对需进入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现场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维持秩序,检查口罩佩戴情况,有序检测体温,查验相关必要证明后进入现场,并保持人员间隔1.5米以上,不聚集。
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主动出具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组织实施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招聘单位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9-6225778
附件:1.2020年下半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 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郧西县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
4.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考三支一扶加分表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