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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和卫健局对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进行资格复审。2020年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2月29日-3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郧西县卫生健康局一楼(郧西县环城东路206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2020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3、按招聘公告《2020年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提供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身份证明(附件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考生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防疫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健康码非绿码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考生资格复审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资格复审的症状,需立即就医。
五、特别提醒
1、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2、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及时与县卫健局人教股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或相关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联系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6225778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 0719-6226913。
1.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
3.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身份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
附件: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身份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