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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等文件精神,大冶市拟面向全市(只含大冶市)大学生村官考核聘用6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
2017年选聘、任满1个聘期、聘期内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三、考核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个人资料到市委组织部组织三股(市委大楼428室)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0年大冶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乡镇党委签署意见并盖党委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4.2020年大冶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
6.乡镇党委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
(二)资格初审考核组对报名人员任职情况、年度考核等资料进行初审。
五、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党员干部群众评价等方面,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六、组织体检
从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考核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市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情况或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大冶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0年大冶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