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公益性岗位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文件精神,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001职位:区劳动监察协理员5名;
2、002职位: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12名;
3、003职位:民政协理员2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硚口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④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敬业爱岗。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二)应聘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民政协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硚口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考务工作由硚口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按照武人社规【2017】5号文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申请。2020年12月11日,在硚口信息网(http://www.qiaokou.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要求必须做了失业登记和上述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等资料,到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比例的2: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2:1比例,则依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数。报名时,分岗位报名,不得一人重复报名多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22日等2个工作日
工作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0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局(建设大道142号)509办公室
2、准考证领取。
2020年12月25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00)到硚口区人力资源局5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142号。
3、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须知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在硚口信息网http://www.qiaokou.gov.cn/)上公布。
4、面试
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中告知)。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分后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6、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考察、体检。
7、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硚口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标准依法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五、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或者参照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六、咨询电话
公益性岗位招聘咨询电话为:8363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