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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武汉市第七医院(以下简称七医院)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部分急需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
1、具有高级职称的临床医师5名;
2、具有中级职称的临床医师10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武汉市第七医院2020年度急需紧缺岗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为从事临床医疗岗位:一是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二是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高级职称(副高及以上)临床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临床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形式
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审核。应聘者须于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1栋1310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如下:报名表1份(附件2,请考生完整填写并打印)、考生本人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白底,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原件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注意: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考生需现场登录“学信网”验证相关学历学位。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个人承诺书,承诺因现工作单位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已离职的提供离职证明,需工作经历的岗位除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和社保证明三项中提供任意两项)。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由签订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出具。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职称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以职称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2、发放审核合格通知书。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并做好考生签收登记工作。应聘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者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在在武昌区政府网站(http://www.wuchang.gov.cn/)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题本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面试开考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对未达3:1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面试参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1、实际根据应试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的人选。
2、体检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考核采取实地考核的形式,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进行等额补充,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员。体检考核合格者,将在武昌区政府网站(http://www.wuchang.gov.cn/)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人员。
七、岗位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的,可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相应职称等级,具有高级职称的可聘任专技七级岗位;具有中级职称的可聘任专技十级岗位。如原聘岗位高于专技七级、专技十级的,在单位空岗的前提下,可按原聘岗位等级聘任。
办理岗位聘任时,非武汉市取得的职称证,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无法办理外地调入认定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任资格。
八、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应聘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自觉服从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九、其他事项
1、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职称证书取得时间更早的考生入围。
2、咨询电话:027-88870977/88936808。
3、本招聘公告由武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市第七医院2020年度急需紧缺岗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武汉市第七医院2020年度急需紧缺岗位专项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