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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的人员,根据学校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早上7:30到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集合(考生可乘坐15、16、18、28、31、86路公交车到达)。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费6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和使用通信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附件:2020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十堰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