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武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方案》,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是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培训全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近年来,校(院)积极落实《中共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坚持“一个中心、四个方面”的教学工作布局,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从严治校”的发展思路,着力加强对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的研究,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提升,为武汉市科学发展和干部健康成长服务。坚持不断优化班次设置,丰富教学内容,大力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办学特色不断凸显。每年培训各级各类党员领导干部近万人。
校(院)坚持推进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加大新型智库建设力度,把研究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作为校(院)科研、决策咨询工作的主要任务,紧扣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倡导说好“武汉话”,讲好“武汉故事”,做好“家门口的事”,较好发挥了理论建设和思想引领作用。
现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共招聘专业技术岗(教师)2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及岗位职责等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拟招聘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管理岗、专技岗) | 岗位职责 | 计划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职称、证书等) |
1 | 教师 | 专技岗 |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的教学科研工作 | 1 |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博士 研究生 | 副教授 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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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师 | 专技岗 | 哲学教研部教学科研工作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博士 研究生 | 副教授 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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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
3、报考年龄45周岁及以下(截止计算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即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人事档案完备,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武汉人事考试院(http://www.whptc.org)和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whdx.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
邮箱:176491054@qq.com
邮编:430023
电话:027-85618073 18971050318 (林老师)
3、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开具)、副教授资格证。国内学历学位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下载填写《中共武汉市委党校2020年度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手写签名。
提供以上材料彩色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45周岁及以下指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副教授职称取得时间及聘任时间均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考核方式
1、形式
采取面试形式,内容为试讲(20分钟)+现场答题(3题,每题5分钟)。总分100分,试讲共60分,答题共40分。
2、面试分数线
面试不限开考比例,面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超过80分,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相应数量的考生,如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分数均低于8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场管理
(1)考场进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场签到,到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然后按岗位分组并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
(3)每个岗位开考前10分钟,由监督员、该岗位抽签序号第1位的考生和主考官、1名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面试试题;
(4)引考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
(5)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6)面试形式分试讲和现场答题两个环节,设总分100分,其中每人面试总时长35分钟,试讲(围绕本岗位专业,不限主题)20分钟,现场答题3道题,每题5分钟,共计15分钟。
(7)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8)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9)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张贴到公示栏。
(10)采取隔位报分法现场公布面试分数。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以实地调查或函调的方式,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在试用期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专技中的“未定级”,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认定到相应岗位等级岗位,与《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的岗位等级一致。若原单位(已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单位)聘用的岗位等级高于公布岗位,需参加本单位年度岗位竞聘,竞聘合格可比照其在原单位岗位聘任情况,认定到相应的岗位等级;竞聘不合格降低一级聘用。
如未能转评湖北省党校系列副教授职称资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 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618073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5618079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机关纪委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
2020年11月27日